上半年教研室工作总结会暨教研室主任培训会召开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07-10浏览次数:115

xcb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4-7-10 9:37:00 浏览次数:

为了巩固骨干校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夯实教研室工作,提高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7月6日,我校召开2014年上半年教研室工作总结会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培训会议。培训会采取小组讨论、代表发言、会议总结方式进行。校领导洪贞银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处长杨殿生作总结报告,各院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全体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洪贞银在讲话中指出,教研室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是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具体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是学校组织结构中保证教育教学目标实现的最为关键的核心单位。他认为2014年上半年教研室工作取得了很突出的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他要求各教研室要充分发挥团队作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要成为业务标兵,引领、带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会上,教务处处长杨殿生作了2014年上半年教研室工作总结报告,他全面总结了2014年上半年教研室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并根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2014年下半年教研室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工作思路。教务处副处长李雄舟就试行“学分制”改革及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有关事项作了说明。三位小组代表根据小组讨论《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讨论稿)的情况进行了大会发言。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