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14年社科普及周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10-21浏览次数:111

xcb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4-10-21 9:57: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学生记者杨晓玲 程金凤)10月16日下午,鄂州市2014年社科普及周启动暨社科志愿者分会授牌授旗仪式在我校举行。

启动仪式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志愿者协会会长刘荣为社科普及志愿者分会授牌,副校长童长江为社科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市社科联主席邵南高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进行授牌。

科普周期间,市社科联将举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汇聚道德力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宣讲、“儒家文化 国学经典”教育讲座、鄂州三国历史文化专题讲座、全民阅读科普知识网上有奖竞赛活动、金融知识宣传月等活动。

仪式后,市金融学会会长张绿萍作了题为“信用与征信”的主题讲座,通过向与会的青年大学生们讲解征信系统,提倡大家做一个诚信、有信用的人。

与此同时,湖北省第六届社科普及周将从10月16日持续至22日,并在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等地分别举办社科知识讲座、研讨会和报告会。社科普及周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旨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人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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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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