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一志愿项目入围首届湖北青年志愿者公益嘉年华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115

xcb 来源:商学院 时间:2014-10-28 9:52:00 浏览次数:

10月25日,首届湖北青年志愿者公益嘉年华在武汉楚河汉街青春盛大开幕。我校商学院“双学”小组志愿者协会的“呵护留守儿童,助跑人生起点”项目成功入围,并在嘉年华现场展示和推介。

湖北青年志愿者公益嘉年华由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民政厅等部门主办,旨在为志愿者、志愿公益组织、社会公益力量和受助对象搭建一个直接、开放、高效的供需对接平台。志愿者们在现场积极推广公益项目,讲述志愿故事,传递志愿精神,让市民感受到了志愿服务的社会正能量。

我校“呵护留守儿童,助跑人生起点”项目志愿者们在现场进行项目的展示和推介,发放项目宣传册和问卷调查,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引起较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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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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