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文明寝室创建月启动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11-19浏览次数:113

xcb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4-11-19 10:44: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学生记者杨晓玲 郑玉姣/文喻鹏程/摄)11月13日下午,我校第六届文明寝室创建月活动启动,并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了启动仪式。

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旨在增强学生们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期间开展系列活动,以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朝气与风采。启动仪式上宣读了文明寝室公约,师生们握起手中的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共同践行文明约定。

此次文明寝室创建月的主题为“禁烟”。学校将加强禁烟宣传和控烟管理,建立奖惩方案,将学生在校吸烟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并建立学校家庭网络,号召家长们参与进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负责。

学生代表黄昌斌倡议,戒烟禁烟行动,从自我做起,倡导文明健康习惯,树立社会责任感。

文明寝室创建月期间,将开展拔河、书画、象棋、演讲和心理讲座等多项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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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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