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 鄂州职大庆三十华诞 校友会正式成立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4-12-30浏览次数:120

xcb 来源:《鄂州日报》2014.12.30 时间:2014-12-30 15:38:00 浏览次数:

鄂州职大庆三十华诞 校友会正式成立

本报讯(记者何芬)12月28日,鄂州职业大学近千名校友和师生代表欢聚一堂,共同见证建校三十华诞。市领导刘建平、程少云到会庆祝,鄂州职业大学党委书记杨植涛、校长洪贞银参加庆典。

自1984年建校以来,鄂州职大办学条件、培养层次、招生规模、教学质量和学科人才、综合实力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已发展成为占地千亩、在校生近2万人的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名列全国高职200强。该校抓住我市建设湖北省“两型社会”先行区、湖北省经济社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城乡一体化及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等机遇,明确了“融入五个鄂州,对接七大产业,走进百余社区,服务千家企业”的办学思路,打造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等七大特色专业群,为鄂州“一改两化”、中小企业发展转型与技术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该校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具有特色的应用型高校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当天,鄂州职大校友会正式成立。同时,全校师生以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向母校30岁生日表达最诚挚的祝福。

举报投诉须知

欢迎您登陆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鄂州职业大学WeLink信访举报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直接查办,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部门的投诉,由各有关单位、部门办理,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

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扫码进入WeLink举报平台

举报二维码

使用WeLink扫码提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