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志愿者清明祭先烈,宣传劝导市民文明祭祀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115

xcb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5-4-9 16:12:00 浏览次数:

4月4日上午,我校机械工程学院二十余名青年志愿者前往西山,祭扫烈士陵墓,缅怀革命先贤。

清明时分,细雨纷纷,志愿者们戴着小红帽,穿着雨衣,来到西山彭楚潘烈士的墓前,学生们手捧小花,静静地肃立,聆听了彭楚藩烈士的英勇事迹,并为他为全民谋福祉而甘愿牺牲的大义精神深深感动。学生们打扫了烈士陵墓,敬献了鲜花,并向着彭楚潘烈士的墓碑深深鞠躬,以此表达对前辈先贤们的无尽追思和敬重。

当天,市相关部门联合我校团委,组织学生志愿者们来到市民祭扫的密集区,开展了“鲜花换鞭炮”的文明祭祀宣传活动。

在鄂州公墓,我校“阳光使者”志愿服务队向前来祭祀的市民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并用菊花来换取市民手中的鞭炮。随着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提升,市民对文明祭扫有了越来越高的认同,越来越多的前来祭扫的市民对活动表示理解和支持。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学生志愿者们成功换取大量鞭炮,用鲜花“换”来了一个清洁安全宁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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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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