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创业项目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铜奖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120

xcb 来源:就业中心 时间:2015-9-9 10:03:00 浏览次数:

本网讯:(就业中心消息)2015年9月1日——2日,我校2012级饶思琪等学生组成的“云夫子APP”创业代表队在湖北工业大学参加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最终荣获湖北赛区铜奖。

全省所有高校参加此次比赛的项目总计1768个,取得参加湖北赛区复赛资格的项目为162个。我校创业项目“云夫子APP”进入实践组前54名。通过项目展示及宣讲,该项目获得了湖北赛区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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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受理范围

  •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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