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发布者:张奎发布时间:2025-05-16浏览次数:6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在青年学生中的普及与应用,5 月 14 日下午16时,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一站式” 学生社区举办《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由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张奎老师主持,全体辅导员及 80 名学生代表参与,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伊始,张奎老师强调了《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的重要意义,指出其不仅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权利宣言书”,更是规范社会行为的 “基本准则”。他结合高校学生特点,从校园贷、隐私权保护、合同签订等热点问题切入,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随后,主讲人闫丽超同学围绕《民法典》中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条款展开深度解读。例如,针对校园贷乱象,详细阐释了第六百八十条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结合真实案例揭示“套路贷”“裸条贷” 的法律风险,提醒学生警惕非法借贷陷阱。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引用第一千零三十四条关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条款,结合 “AI 换脸”“信息泄露” 等现象,强调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此外,还通过 “霸座”“见义勇为免责” 等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法律知识,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

为增强学生参与感,活动设置了互动环节。在知识问答中,学生们踊跃举手,围绕“校园贷如何维权”“兼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等问题展开讨论,现场气氛热烈。主讲人结合《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条款,逐一解答疑问,并分享了 “遭遇侵权时的取证方法”“协商调解的法律途径” 等实用技巧。

此外,活动还通过情景模拟的方式,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例如,模拟“网购商品质量纠纷” 场景,引导学生运用《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质量不符责任)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进行维权演练。这种沉浸式学习方式,让学生深刻体会到法律不仅是理论条文,更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工具。

学生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此次宣讲活动“干货满满”,不仅澄清了 “借钱不还只是道德问题”“隐私泄露难以追责” 等认知误区,更学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2024 建筑设计专业学生李同学分享道:“通过案例分析,我认识到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阅读条款,避免‘霸王条款’带来的风险。” 另一位学生代表则提到:“民法典中的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让我更有勇气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

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是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落实“三全育人” 的生动实践。通过 “理论 + 案例 + 互动” 的创新形式,不仅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更强化了其规则意识与责任担当。未来,学院将继续探索法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为培养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