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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放教育2017年秋季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0浏览次数:287

关于做好开放教育2017年秋季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了做好开放教育2017年秋季免修免考工作,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 (试行)》以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开放教育教学实际,现将本学期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详见《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申请细则一览表》。(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平台录入权限启用时间: 9月18日

平台录入权限关闭时间: 10月17日

证明材料收取复审的截止时间:10月17日

数据上传时间: 10月18日

三、工作步骤

第一步,设置业务状态,更新学期,发布工作通知,打开平台权限;(省校)

第二步,数据初审,合格信息录入平台,填写表格,收集整理证明材料;(分校)

第三步,数据复审,合格信息上传中央电大(国开),整理邮寄证明材料;(省校)

第四步,数据终审,合格信息导入成绩库,发布终审数据;(中央电大)

第五步,接收中央电大最终数据,证明材料建档,公示通过终审的学员名单;(省校)

第六步,成绩查询。(分校或学员)

四、平台数据填报要求

详见《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平台数据填报细则一览表》(附件2)

五、关于公共英语课程的调整

根据国开教[2017]9号《关于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考有关事宜的通知》,调整后的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考条件不变,仍执行电大教〔2002〕1号、电大教〔2006〕90号、电大教〔2010〕80号和《教学管理工作手册》等相关规定,课程对应关系如下:

原课程名称

现课程名称

免修免考条件

英语I(1)

理工英语1、管理英语1、商务英语1、人文英语1、开放英语1

按现行管理规定

执行

英语I(2)

理工英语2、管理英语2、商务英语2、人文英语2、开放英语2

英语II(1)

理工英语3、管理英语3、商务英语3、人文英语3、开放英语3

英语II(2)

理工英语4、管理英语4、商务英语4、人文英语4、开放英语4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附件4或附件6),向所在分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分校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含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等),并填写相应表格(附件3或附件5)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分校向省校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复印件和原件电子扫描件,省校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

3.复印件纸张的规格为A4。如果需要提供户口的情况,请分校将户口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半部分为户口复印件、下半部分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电子版材料必须用原件制作,身份证必须采集正、反面信息,纸质的表格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扫描,否则视为无效。

5.学生信息有误(民族、身份证号、学生类别错误)不能录入的,请先与学籍科联系办理了有关更正事宜后,于下一批次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6.根据中央电大免修免考上报的要求,每学期只办理一次免修免考。请各分校严格遵守本通知的时间安排,逾期将不予受理。

7.对于中央电大审核未通过且准备再次填报数据的,请先删除原有数据后,再重新填报数据,不能删除的,请与省电大教务处联系解决问题。

8.中央电大统设课程的免修免考中,双证课程如要申请职业资格证书,该课程不能进行免修免考,反之可以办理。对于专科专业标注★或☆的课程,必须在备注栏标注“不申请职业技能证书”方可办理审核手续。

教务科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申请细则一览表

附件2: 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平台数据填报细则一览表

附件3: 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免考情况登记表

附件4: 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5: 中央电大统设课程免修免考情况登记表

附件6: 中央电大统设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