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3来源:科技处作者:点击:50

来源: 时间:2014-04-13 10:06:07 点击:411

校内各单位:

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已发布,我校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其中,面上项目分为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分为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一般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具备一定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2、为鼓励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面上项目类别内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3、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重点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项目(含省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4、原则上不受理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5、面上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重点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原则上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主要学术骨干。申请者为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团队;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

3、申报创新群体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创新群体应是申请依托单位重点培育学科,在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团队,并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经费支持。一般为3-5名核心科技人员,要求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群体中至少有两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含省杰青获得者),并且近五年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合作承担过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4、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应是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重点培育支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只能申请一项,参与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仅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曾获得过省基金创新群体或杰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资助者不能再申请同类项目。

6、不受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7、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3年。

三、申报程序

登陆省科技厅网站( ),进入“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4月28日前)。注册用户,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

四、申报要求

1、认真阅读通知和申报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指南、申报书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2、申报书中申请人的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3、申报金额按照一般面上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一般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1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20万元填写;

4、有意申报创新群体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与项目管理科联系;

5、各院系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0711-5901192

科学处

201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