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0级学生离校顶岗实习审批工作的通知
2010级各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有序地办理2010级学生顶岗实习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0级学生顶岗实习审批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审批工作。
组 长:潘映高 秦松涛
副组长:吴明安 朱亚平 熊克华 洪全洲
组 员:熊学春 刘青娥 黄文平 王华荣 金丽娟 吴峰
二、审核内容、程序及合格标准:
审核部门 | 审核内容 | 合格标准 |
辅导员 班主任 | ①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②学生实习单位接收证明;③学生的课程成绩;④学生已(待)缴学费情况。 | 1、学生提出申请,认识到位、条件具备; 2、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特殊情况可放宽一门课程不合格; 3、有正规单位接收实习的证明或学院安排实习的证明; 4、预交清了大三年级的学费、自考费用; 5、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及家长承诺书。 6、保险单据。 7、其他学院规定的内容。 |
①签署《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情况;②复核辅导员审批内容。 | ||
学生课程考试成绩;(含英语等级证、职业技能考证等)。 | ||
复核学生实习单位真实情况。 | ||
①学生欠费情况;②学生下学年学费预缴情况。 | ||
学工办、院领导 | ①复核以上审批情况;②在《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签章。 |
三、工作要求:
1、要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对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学生离校顶岗实习的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审批。未得到批准,擅自离校的,下学期课程按照旷课处理,未学习课程及毕业实习成绩记零分,不得按时毕业。
2、集中办理离校实习审批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30日;对此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离校实习集中办理时间为2012年10月底或11月上旬。
3、各班要结合审批对学生欠费、考试、技能证书等情况进行清理;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做好学生信息登记。
附: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