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大字〔2022〕21号
关于成立鄂州职业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鄂州职业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
副组长:周 岫 王家绪 严 莉 胡海平 杨殿生
马凌军 王红山
成员: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数字校园建设的管理与决策机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数字校园、网络系统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项目建设、管理、运维等相关工作,致力于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推动数字校园建设,为师生的学习、科研、管理和生活提供信息化公共服务。
(三)各部门职责任务
学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主体责任, 负责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服务、维护,负责系统安全和系统数据的安全与管理,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相关工作。
各单位负责推动落实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协助处理相关安全事件。
特此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
2022年5月5日
鄂州职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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