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




为规范和合理使用信息技术中心机房,有效为学校公共平台、教学和科研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托管服务定义 

    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可为校级公共服务提供物理机器托管。同时,在现有机房环境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开放给校内各单位提供空间放置教学、科研相关的服务器,核算基础的电力、空调、环境成本,并提供托管服务。 

二、机房托管管理政策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机房托管管理,负责制定《鄂州职业大学核心机房服务器托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机房托管提供专业的物理环境,包括标准的机柜、电力、空调、不间断电源(UPS)等,机柜标准为高1.8米、宽1米、深1米及42U的机架高度。

三、托管设备要求 

    机房托管接受以下的设备类型:标准的机架式服务器设备,所有设备必须要配备相应上架配件(比如导轨)。机房托管不接受以下的设备类型:台式机、刀片服务器、塔式服务器、兼容机及其他无法在标准机柜内上架的设备。 

托管单位须保证托管服务器确为满足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应用系统、杀毒软件、防火墙及相应软件补丁等,确保服务器的安全运行。

四、申请条件及用户定义 

    校内各院、系、部、处等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盖章,不接受个人服务器申请。按照设备归属及用途,托管用户分为二类。 

    校级公共服务类:为全校师生提供教学平台、信息发布、公共服务等的校级服务器,一般是作为WEB网站、FTP、存储使用。业务对象一般是校内二级单位,所托管服务器一般为不超过4U的机架式服务器。 

    科研类:因项目或课题建设需要而要将服务器托管在机房托管的,业务对象一般是各部门、院系及下属实验室、课题组,所托管服务器一般为不超过4U的机架式服务器。 

五、申请流程 

需要托管校级公共服务类和科研类服务器的单位应填写《鄂州职业大学服务器托管申请表》,提供服务器、管理员、运行系统等相关信息,由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安排实施。确定可行后,托管单位方可将服务器安装在指定位置。 进出机房时请遵照执行《鄂州职业大学核心机房管理规定》中的各项管理规定。

托管服务器默认配置IP地址为私网IP地址,如需使用固定公网IP地址,托管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用途,信息技术中心进行评估后给出相应配置建议。

六、托管服务责任与义务

()信息技术中心提供机房托管的物理环境和网络畅通,为托管服务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托管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托管服务器相关事宜,保证联系通畅。 负责人一般通过远程管理方式控制管理托管服务器,做到及时升级安全补丁,修补系统漏洞,及时查毒、杀毒、检测木马程序的入侵等。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现场维护的,须报信息技术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核心机房进行设备维护。信息技术中心不参与服务器上的内容管理,托管单位应自行做好相关维护,对账号安全、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负责。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断电、断网等造成服务器不能访问、数据丢失等问题,信息技术中心不承担责任。

()托管服务器内容须与教学、科研相关,严禁服务器上存在任何商业行为和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内容,一经发现,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利暂停服务器的网络连接。 

()托管单位发现服务器及其应用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信息技术中心。如出现托管服务器故障等影响校园网正常运行的紧急情况下,信息技术中心有权终止托管服务器的运行或网络服务。

()信息技术中心每年对所有托管服务器进行年审。年审期间信息技术中心将组织托管单位对托管服务器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对托管服务器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年审结果对不再使用的托管服务器进行断网、下线处理。各托管单位服务器不再使用的,须及时报信息技术中心,并及时清理回收服务器设备。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服务器托管申请单v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