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信息系统与学校平台集成技术要求
一、数据方面---数据标准和集成要求
软件运行时所生成数据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校方所有。项目竣工交付时,软件底层数据库的数据访问权限和数据库系统级权限必须提供给学校。如有数据加密等处理,则必须同时提供解密算法和解密秘钥。
软件必须提供用于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的对外接口。接口可通过前置库或API方式提供,其内容、数据更新周期由学校提出。校方可永久免费使用该系统产生的数据和相关接口,无附加条件。
对外接口的字段定义必须符合学校给定的数据标准。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从系统内到对外接口之间的数据映射和逻辑转换并保证其正确性、有效性。当软件发生升级、调整时,必须同步进行映射转换规则的更新。
软件内部和对外接口中所使用的代码表、编码规则必须符合学校给定的标准代码和编码规则。
软件竣工交付时,必须同时提供完整、正确、规范的数据字典和代码表。当软件发生升级、调整时,必须提供更新的版本。
该软件需要用到其他系统提供的数据时,数据的交付界面为API接口(优先使用该方式),如确实有技术困难不适合API调用,则使用前置库方式。校方负责提供符合校级标准的API数据调用接口,或将数据推送到前置库,由中标方实现从前置库中读入数据、映射转换、执行软件内部的业务逻辑等过程。
在系统运行、维护、对接等过程中,如果校方提出要求,投标人必须对软件系统内部的运行逻辑、业务流程、数据结构等信息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并在与其他系统对接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数据库采用主流数据库进行开发,并且支持对国产主流数据库进行适配。开发工具采用目前流行或先进开发语言,建议采用java作为主要开发工具。通信协议采用HTTP、HTTPS。要做到易用性、健壮性、开放性、严密性、实用性、保密性相统一。系统设计的数据表结构、数据字段、数据字典、范式设计必须符合学校要求标准,提供符合该标准的数据库设计文档。
二、融合门户---门户及认证集成要求
1. 软件需将应用服务按学校的应用接入标准接入到学校应用管理中心,实现应用的统一展示和访问。
2. 针对接入的第三方应用服务,需遵循学校门户的Widget开发接入标准、接入页面的开发接入规范、应用图标的接入规范。
3. 针对接入的第三方应用服务,需遵循学校提供的统一UI/UE设计标准,确保门户、应用风格统一和谐,保证界面的美观大方,操作的一致性、便捷性。
4. 系统中涉及需要用户办理的事项,需对接学校统一待办中心,实现系统的待办、已办等在门户集中展示。
5. 系统中涉及用户日程类事项,需对接学校统一日程中心,实现系统的日程安排在门户集中展示。
6. 系统需对接学校统一消息发送中心,实现系统面向用户通知消息的多通道发送。
7. 系统需对接学校门户统一搜索中心,将可搜索类数据推送到搜索中心,实现数据在门户一站式搜索中搜索展示。
8. 需对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系统在PC端、移动端的统一身份认证。
9.系统需遵循学校统一权限体系标准,使用学校统一的用户群组数据,实现统一用户授权和权限变更。
10.系统需提供的符合学校规范的Restful对外服务接口,规范接口地址和出入参数,以安全认证方式提供服务接口,并需提供接口调用说明和示例。
11.系统需满足学校对统一系统监控的要求,提供系统运行、数据存储和关键业务功能的监控接入到学校统一监控。
三、业务系统对接及其他要求
信息系统需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系统,实施方须无条件完成与我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集成,实现与一网通办和数据平台的对接。
信息系统的移动应用须在我校移动门户的应用管理中作为一个子应用呈现,访问入口实现移动端综合集成,移动入口支持微信公众号和WeLink。
信息系统必须按照学校数据管理办法为学校基础数据库提供相关数据,需要基础数据时不得单独采集,必须通过数据平台进行基础数据交换,实现与学校数据中心同步基础数据。
信息系统不得采集校内用户手机、邮箱、微信等通讯方式数据,如果需要发送消息必须通过学校统一通讯平台进行消息发送。
信息系统运行时所生成数据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校方所有,实施方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信息系统的数据表结构、数据字段、范式设计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最新标准、行标以及学校制定的信息标准。
信息系统必须支持IPv6协议,信息系统需要建立并实施完备的备份机制,提供并实施完备的系统部署方案。
信息系统质保期为自验收之日起五年,质保期内如校方有需要,实施方须对软件系统内部的运行逻辑、业务流程、数据结构等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在对接开发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上述要求是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以及合同签订、验收时必备的检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