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8浏览次数:69

组织部办公室来源:鄂州职业大学组织部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校内

部分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并,设立学校

办公室;

二、设立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

三、设立校企合作处;

四、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合并,设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五、将吴楚文化研究中心合并到学报编辑部;

六、撤销莲花山庄联络办公室,原莲花山庄工作

职能划归资产管理处。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