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6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鄂州职业大学“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州职业大学迎创办发〔2012〕1号)》,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支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中创先争优。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通过设立基层党建特色项目,鼓励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勇于面对和思考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实效的基层党组织活动,更好的立足校园、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科研等工作,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努力创建与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项目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可按照晋位升级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自主申报具有一定基础、经过实践检验、富有成效的党建特色项目。申报项目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活动载体新颖、有创新,方式有效,有本单位特色;

3、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帮扶“四困”学生、指导学生就业、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4、党建工作在服务教学科研工作中富有成效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径;

5、促进校园和谐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模式创新;

6、党建工作服务师生的思路与方法的探索实践;

7、深入开展“两访两创”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校风、师风、学风建设的典型案例和制度性经验;

8、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

三、项目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2012年10月26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填写《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

2、项目申报(2012年11月2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基层党组织递交的立项申报表进行初审修改后,将立项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审批(2012年11月中旬)。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特色项目进行审核,公布项目审批情况,并对审批通过的项目视项目内容划拨500-2000元的专项经费。经费分两次拔付,通过评审立项时拔付50%的资助经费,成果展示申报评审通过再拔付剩余50%的资助经费。

4、项目实施(2012年11月下旬至2013年5月)。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活动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活动环节,确保活动质量。党委组织部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跟踪检查。

5、项目验收(2013年6月上旬)。各基层党组织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评审小组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注意调动党员的积极性,组织申报及完成情况作为2011-2012学年度党建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2、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以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以是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学校党委拟在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按一定比例择优批准立项。

3、项目审批通过的党组织要在每个季度末对本季度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

1、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