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申请、培养阶段
1、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报告
2、党支部:应在10个工作日安排专人与对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
3、党支部:安排申请人参加党章学习小组
4、党支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后,经支部会议讨论研究,推荐积极分子中的条件较好的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学习
5、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落实联系人(一般为2人)。
6、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每季度写实性地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发展阶段
1、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院(系)团总支审定,确定向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填写好“推优”材料。
2、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和团组织推优情况召开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上报院系党总支审批。
3.院(系)党总支:汇总各党支部发展对象,列入《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初审。
4.党支部: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发展对象逐一广泛征求党外意见(征求党外意见一般应当是召开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到会人数应占班级总人数的80%以上)。
5.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团支部推优情况、征求党外意见以及外调政审情况等提交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决定是否发展入党。
6.党支部:发展对象的公示,要在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于近期发展入党的对象后(可以进行差额公示)、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
7.党支部:经讨论决定进入发展程序的发展对象,将有关材料整理并上报院(系)党总支。
上报材料:
⑴入党申请书
⑵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
⑶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⑷团支部推优材料
⑸党内外群众意见
⑹政审材料
⑺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
⑻公示材料
8.院(系)党总支:
⑴逐一审阅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材料,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⑵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
报送材料:院(系)党总支讨论后确定发展对象的报告,发展对象考察期间的全部材料
9.院(系)党总支:推荐发展对象进入校党校学习,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展。
10.党委组织部:
⑴审阅各院系党总支报送的发展对象材料
⑵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注意事项:
预审时,做到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教育培养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取得党校结业证书的不发展,学生团员没经团组织民主推荐的不发展,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不满十八周岁的不发展。
9.院(系)党总支:领取“入党志愿书”,布置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工作
10.党支部:发“入党志愿书”前的谈话,布置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草稿)
⑴确定入党介绍人
⑵对“入党志愿书”(草稿)进行审查
⑶申请人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
⑷拟定“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⑸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接收、议程及布置会场等
11.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
主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⑴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⑵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⑶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
⑷党小组、支委会汇报审查意见
⑸大会讨论
⑹大会表决,做出支部大会决议
⑺申请人表态
⑻支部大会决议内容:
——到会党员情况;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支部大会的意见和表决情况;
——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
注意事项:
——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到会正式党员不超过应到会的半数应改期召开。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的书面意见,应记入票数内。
——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2.党支部:会后,将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会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个人自传(思想成长经历)、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共青团“推优表(指团员中的发展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合格证明、公示记录表、学习成绩等材料连同支委会的书面意见一同上报院(系)党总支预审批。
13.院(系)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内容:
⑴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政治思想觉悟。
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⑶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
14.院(系)党总支:召开总支大会或支委会,就党支部报送的全部材料和谈话的情况进行讨论,做好党员发展预审工作。
三、预备党员审批
15.党委组织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预审后一周内把入党对象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应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报送党委审批。
16.学校党委审批:党委委托书记办公会审批,审批时,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学生党员发展授权系(院)党总支进行审批。党委审批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期,并通知报批党支部。
17.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审批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由组织部统一发文,所在系(院)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同时将新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
四、审批后工作
18.院(系)党总支:向党支部传达党委审批意见。
19.党支部:
⑴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宣布党委的审批决定;
⑵与新党员谈话;
⑶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做好其思想工作。
谈话内容:①通知其预备期的起止时间;②提出要求;③编入党支部
20.院(系)党总支: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可根据情况自
行确定时间)
⑴确定宣誓的时间、地点
⑵会场布置
⑶确定监誓人
⑷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⑸入党宣誓仪式
议程:①奏(唱)《国际歌》;②致开会词;③宣誓;④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⑤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五、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21.党支部:
⑴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养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⑵预备党员每个季度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将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⑶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汇报和实际表现进行一次情况分析,并及时向本人转达支部意见。
22.预备党员:预备期间应每季度主动书面做好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
23.党支部:
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以填写相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只能作出一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⑵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要在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
⑶党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说明原因。
24.党支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⑴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学习、思想表现和工作方面表现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
⑵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⑶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⑷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⑸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表明态度。
报送材料:
⑴预备党员本人递交《转正申请书》;
⑵公示证明材料;
⑶支部大会的决议,并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
25.院(系)党总支: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和标准应坚持集体讨论,逐个表决,预审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并将预备党员转正名册报送组织部。
26.党委组织部:应审查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报送党委审批。
27.学校党委审批。
28.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9.院(系)党总支:向党支部传达党委审批意见。
30.党支部:应与被批准转正的党员本人谈话,进行勉励,提出要求;对未能按时转正的预备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说明不能如期转正的原因,并安排介绍人加强引导和教育。
31.院(系)党总支: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全部材料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32. 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经考察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
——在预备期内党性修养不强,不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按时交纳党费、不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在预备期内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好,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重,患得患失,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在群众中的信誉度降低,评价及其一般;
——在预备期内,组织纪律性不强,有违犯校纪校规等错误,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33.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经考察完全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在预备期内党性修养不强,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在预备期内,不能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重,患得患失,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在群众中的信誉度太低,评价差;
——在预备期内,组织纪律性极差,有严重违犯校纪校规等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注意:为慎重起见,凡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先向党委组织部书面汇报,核实同意后交由党支部讨论,最后应以正式讨论审批意见为准。
34.院(系)党总支: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党员档案材料目录
1、团组织推优材料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4、入党申请书
5、思想汇报
6、自传
7、专题政审
8、综合鉴定
9、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审材料
10、入党志愿书
11、党员发展群众评议原始记录
12、党员发展党支部讨论记录
13、党员发展公示
14、思想汇报
15、转正申请书
16、党员转正群众评议原始记录
17、党员转正党支部讨论记录
18、党员转正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