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 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4浏览次数:96

党委组织部关于

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新生党员队伍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审核的主要内容

1、检查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如出生时间与发展入党时间对照,看其入党时是否年满18周岁;确定积极分子时间与入党时间对照,看其培养教育的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学生所在的学校(单位)与发展入党的学校(单位)对照,看其是否是在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入党等。

2、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按照学校党员发展的相关规定的材料名称(或鄂州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党员档案袋》封面上的材料名称)逐项对照、清点、核对,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

3、检查入党手续(程序)是否完备、规范。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其《入党志愿书》和全部入党材料进行整体对照,综合分析、判定,看其手续(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培训、考察、政审、公示、党支部的讨论、决议、党委审批等手续(程序)是否完备规范。

二、对审核结果的处理

1、审核完成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登记(见附表),并按照分类进行处理。

(1)入党材料齐全、手续(程序)完备的,及时到组织部接转党组织关系。

(2)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程序)不完备的,提出整改意见。

(3)明显违反规定,问题突出的,不予认可。如:①入党时不满18岁;②未经党校集中培训;③培养教育的时间不满一年;④未经政治审查,无政审材料;⑤跨越本单位的党组织发展入党;⑥《入党志愿书》填写混乱,明显有造假嫌疑等。

2、将书面及电子审核登记表表连同其档案送交党委组织部复核。复核合格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复核不合格,有问题的档案,组织部将结合各总支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加强对新生党员档案检查审核工作的领导

对新生党员档案进行检查审核,是一项严肃而慎重的工作,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核工作。对档案材料问题较多的新生党员,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话,就党的基础知识、入党条件、手续(程序)等进行询问,了解真实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每年秋季新生入学后,各党总支须在一个月以内,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查审核工作,以确保新生党员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和入党手续(程序)完备、规范的情况下,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登记表

鄂州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