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201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要全面掌握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严格遵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
2.各党总支部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要按照“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发展对象必须是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单位按照本院系学生总数的0.8%比例确定发展对象(中职学院另有标准额)。
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12月6日前将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于12月14日前将发展对象预审名册连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纸质版名册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电子文本发送至821852421@qq.com,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结业证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材料按照《鄂州职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二部分第七条要求内容准备。
4、12月29日,组织部报校党委审批,发放《入党志愿书》,并办理完所有入党手续,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3年秋季党员发展名册汇总表(见下载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