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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材料相关知识问答

时间:2017-04-17  发布:ggtykb

毕业生就业材料相关知识问答

1、就业材料包括哪些种类?

答:就业材料包括六种:①就业协议书及人事局或国营企业出具的接收函;②就业证明;③用人单位印制的与毕业生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入伍通知书复印件;⑤自主创业材料为毕业生填写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升学与出国留学的材料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录取信息截图。⑦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如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的提供招录文件复印件或相关录用表格。

2、完整的协议书包括哪些项目?

答:①用人单位信息、学生信息,需真实完整填写,不可漏填(尤其是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及地址、毕业生联系电话等);②相关条款需按合同法规定填写(毕业、到岗时间,岗位名称等等,其中岗位不可为实习岗);③单位联系人、毕业生均要签字;④各院部公章;⑤单位公章。

3、什么样的公章为合格有效的公章?

答:公章通常为公司法人章,或人力资源部、人事部的公章,某些医院无法提供法人章,只要毕业生真实就业,所在护理部的公章也可。就业单位若为电脑经营部、卫生服务站、眼镜店、打印社、XX公司项目部等单位,只能作为灵活就业处理

4、哪些公章不合格?

答:业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厂资料章、学校教务处或图书室公章等。

5、协议书上的聘用时间如何填写?

答:劳动合同期限应自毕业之日起6个月以上。即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1日毕业,合同截止期限在毕业生毕业后半年(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日期前的合同均视为无效。

为方便学生记忆,列举以下几例(以2017届毕业生为例):

①工作期限自毕业之日起1(2或3)年,报到时间为 2017 7月前。

②工作期限自2017.7.1之日起1(2或3)年,报到时间为 2017 7月前。

③工作期限自2016.7.1之日起2或3年,报到时间为 2016 7月前。(因为毕业时间为2017.7.1,若2016.7.1签署的一年期合同,即毕业之时已失效,故合同年限应在2年以上为合格)

④工作期限自2016.12.1之日起1(2或3)年,报到时间为 2016 12月前。(此时间为自毕业之日起6个月以上,故一年期合同至毕业当年年底,此时间为有效时间。)

6、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答:就业协议书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证明是就业单位开具的证明学生在该单位就业的材料,因还未签订正式合同,学生作为灵活就业处理。通常就业单位若为电脑经营部、卫生服务站、眼镜店、打印社、XX公司项目部等单位,都是灵活就业单位。

7、合同的合法试用期如何界定?

答:合同需有试用期,其中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两至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即为无效合同。(不过有的单位对于超过两年的合同,试用期可能会有所延长至三个月,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就业协议书填写错误可以涂改吗?

答:协议书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聘用期限和时间,如果因字迹不清楚,可以用中性笔将整个材料重新添写一遍,不可部分添加重写,容易造成涂改的嫌疑。

9、就业协议书上交哪一联?

答: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只收取第二联,即学校留存联。

10、请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站

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

(该网站可查询企业工商注册号)

11、学校如何核查毕业生的就业材料?

答:学校审核材料分三步:

①班级自查:班主任对学生上交的就业材料逐份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就业材料予以退回,并要求学生重新填报;对审查合格的就业材料则打电话到用人单位进行确认。最后经学生在就业材料上签字确认后送到院部盖章。

②院部核查:院部分管就业工作负责人组织联络员、辅导员对就业材料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联系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并填写核查记录表,对不真实的材料进行剔除,核查面达100%。

③学校审查:一是中心将按上述要求对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对每份就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有不规范或虚假材料,一律退回。二是对上传的就业数据逐一复查。

12、就业材料核查时间有何规定?

答:学校每年分三次集中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第一次在6月10日之前,第二次在7月10日之前,第三次在8月10日之前。

13、就业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将如何处理?

答:国家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材料,不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被全省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也将承担因学校名誉损失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知识问答

1、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答:①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③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④毕业生资格或身份的体现。

2、派遣证如何办理?

答: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即当年6月10日前)由学校集中办理。已签正式协议的,并需要按协议要求派往协议单位的毕业生请直接将协议书在6月10日前交至学校就业中心,以便及时将信息传到网上进行派遣 (其中包括前往国企及人才中心的),经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办理《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3、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改派指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毕业超过两年不办理改派手续。材料准备:

①《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需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原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⑤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等;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项材料可略);⑥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报到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A、两年择业期内申请,重新补发《报到证》,所需材料为:

①《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需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④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B、两年择业期后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所需材料为:

①《证明》(全省统一格式);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④《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2004年及以后毕业的此材料可略);⑤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报到证上的学生相关信息错误,如何处理?

答:报到证修改指《报到证》上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单位所在地区、备注等项目有误需修改。材料准备:

①《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②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③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等项修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成功查询),报到地点及备注等项修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协议书或接收函。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新《报到证》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6、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改派指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毕业超过两年不办理改派手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需改派的由学校集中办理,办理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前,若未在该时间段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的,均在毕业当年9月份后由学生个人自行前往省就业中心办理。往届毕业生只要还在两年择业期内的均可回学校领取申请表,自行前往省就业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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