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就业培训会协议书填写情况存在的问题
本次培训会校就业指导中心针对所收到的65份就业协议书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整理和分析,,除去其中9份完全达标的材料之外,发现其余56份均存在着不同的问题,现将问题归纳如下:
1、单位经办人处无签名。此次材料中有34份没有在协议书单位公章盖章处下方填写单位经办人姓名(可能由于各位老师将自己处于学生的身份后,将填写重点放在了学生需要填写的地方,故而忽视了签名处除了学生签名之外还有单位经办人签名),通常经办人签名为单位联系人签名,或人事部门盖章的办事人员姓名,同一单位的经办人需一致。
2、信息填写不完整。此次上交的材料除满分材料之外,其余的协议书均存在信息填写不完整的问题,主要分布在三个方面:
A、乙方信息不完善。即学生信息栏资料存在各种不齐全,有的没有写联系电话,有的没有写E-mail地址,还有的没有写学历等等,请各位老师在和同学进行讲解时,强调他们一定要将个人信息这一块填写完整,通讯地址和家庭地址就算是一致的,也请再填写一次,不要空缺。
B、甲方信息填写不完整。即关于甲方的单位性质、单位所在行业和工作职位类别没有进行勾选。工作职位类别为该名毕业生在单位所从事的职位,这三个信息均和电子档报送的一致。
C、协议内容不完整。即协议书下方协议条款的第三、第四条内容,填写不完整。有的没有填写工作岗位,有的没有填写工作地点,还有的没有填写薪资待遇。
3、信息填写错误。即协议书下方协议条款的第三、第四条内容,没有按规定填写,例如:
A、工作期限自毕业 之日起 1(2或3)年,有的老师填写为“自2017.7.1之日起2018.7.1年”,此处“ 1(2或3)年”只能填写数字“1/2/3”即可,并不代表“自2017.7.1之日起至2018.7.1日止”,而且此处“1(2或3)年”的填写,只是举例说明填写1年或2年或3年,只需填写数字“1/2/3”其中的一个即可。
B、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合同法规定,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即30天,两至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即60天,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即90天。”有的老师在一年合同的协议书里签订试用期为180天,这是严重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毕业生就业材料相关知识问答》,为学生做详细讲解,维护他们的权益。
4、涂改问题。此次上交的材料,有7份存在轻微涂改的迹象,还请各位老师要求学生填写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也是我们学生在填写材料时容易出错的地方,还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PPT培训材料和《知识问答》,并对学生做详细的讲解。另外关于组织机构代码问题,因为有的学生在签协议时不知道单位机构代码,或者单位不愿透露给学生,还需麻烦各位老师将机构代码查询的网址发给学生,让他们在上交材料之前查询单位的代码并认真填写,若实在是有的学生不愿查询,还请各位老师在收集材料时帮其查询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