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图书馆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烤火器、电烘箱等设备,不得随意接电线插座、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安全工作。
三、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贵重设备和特种文献要有专人管理,防止财产流失。
四、全馆工作人员须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设备的管理,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六、坚持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七、若发生火灾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八、晚班要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断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