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大教发【2014】6号 关于开展2014年教研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6浏览次数:82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教研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大教发【2014】6号

各院、系(部):

为巩固我校骨干校专业建设成果,在2013年教研室工作实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运行和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推进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着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鄂州职业大学专业教研室管理办法》(鄂大教字[2012]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教研室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教研室是按专业(相近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单位,实行主任(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归属院系(部)领导,教务处对教研室进行业务指导。一是院系(部)要加强对教研室的领导,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突出教学重点;二是院系(部)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在教学管理上理顺院系层面与教研室工作关系,建立起教研室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教研室工作范围

1.负责专业建设并组织实施本专业各项教学任务。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试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改革工作。负责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2.负责教学文件、教学质量、教学资料建设。对各个教学环节提出具体的教学要求:包括制订专业建设方案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等教学文件;对专业教学过程及结果实施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及时收集与反馈教学质量信息;编写课程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和任务书;建设与管理本专业的教学资源库,专业课程的试题库和核心课程技能题库;改革教学手段,制作教学模型、课件等教学资料。

3.负责本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与企业联合开发工学结合特色核心课程;组织专业教师开发专业基础课程;组织本专业教师或联合其他教研室合作开发公共选修课程;积极推进专业课程改革。

4.组织教材建设。注重更新教材内容,组织力量编写校本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者补充讲义。

5.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含校外兼职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在紧密结合各门课程、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每学年初制定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学年末进行总结。

6.负责拟定所属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教学工作、课程建设的需要,并结合专业(课程)发展,按照“定方向、定任务、定措施、定检查办法”的原则,制订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导师制,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落实本专业(课程)教师下企业锻炼方案,注重“双师型”教师培养;鼓励青年教师有计划业务进修,获取本专业前沿理论(新技术),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7.参与所属专业(课程)实验课和教学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每学期初提出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计划及使用仪器设备、消耗品计划,并汇总报各院系(部)。协助院系(部)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8.按照学校和院系(部)有关规定,做好对教师和教辅工作人员的平时及阶段性考核工作。并负责教研室的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教研室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9.组织教师踊跃撰写教科研论文,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10.承担学校、院系(部)其他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三、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院系(部)的领导下,主持教研室的业务工作;完成教学、教研、科研、日常管理的各项任务,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和监督。

2.制订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结合学校和院系(部)的工作部署,制订教研活动安排等并组织实施,学期末完成教研室工作总结。

3.积极开展专业(专业群)调研,根据社会需求,校企共同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组织编制本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及课程标准,制定本专业(实践)课程建设规划,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与实训教材,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4.根据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发展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需要,积极开展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方面的研究,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多学期、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组织听课(评课)或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对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效可行的措施。

5.做好本专业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考核工作。负责教研室任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课程安排及调课、代课安排;审批本教研室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考试试卷和质量分析表;督促、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案、授课计划及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6.制定本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带领本专业教师团队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及产学研活动。制定本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方案,做好本专业学生校企共管共评工作,组织完成本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及考核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

7.至少主持完成1门校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积极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在教学上有较好的效果及推广作用。

8.负责本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本专业教师做好业务发展规划,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根据学校和本院系(部)师资培训计划,对教研室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培训、进修进行具体安排,并加强检查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及时总结。

9.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全面收集毕业生的信息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做好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分析,掌握本专业在人才培养质量、就业状况、就业形势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10.接受学校、院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检查依据

以《鄂州职业大学专业教研室管理办法》“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为基本考评内容(本通知已列出),参照《鄂州职业大学2014年教研室工作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考评。中职学院参照执行。具体考评内容可参考附件1。

五、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为评委,对全校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六、检查时间

2014年学校对全校教研室进行两次检查,根据学期工作突出重点,第一次检查安排在6月底,第二次检查安排在12月底。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七、检查形式

以查阅材料为主,询问为辅。材料制作要求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书写字迹工整。材料整理要求规范、整洁、正确、详实。

八、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按百分制计分。检查结果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以上学校进行专项奖励,奖金统一划拨到院系(部),由院系(部)按等次奖给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专项奖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1:鄂州职业大学2014年教研室工作评价指标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