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教务处工作职责

20223月版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建设、发展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级教学项目建设。

2.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质量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

4.负责组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与实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负责统筹课程的建设、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的培育、建设、遴选以及申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负责教改项目的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与推广工作。

7.负责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和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编制教学周历,协调各教学单位任教、课程表,负责教师调课的报批工作。

8.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9.负责教研室建设与考核工作。

10.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统筹学校校内教学实训基地(室)建设。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11.配合质量监控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二级学院教学评价工作;编制教学简报。

13.负责教材选用与教材建设。

14.负责组织各级教师教学赛、学生技能大赛

15.负责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

16.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