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鄂大教发[2014]17号
各院、系(部):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一次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院系(部)自查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7月2日各院系(部)做好自查工作,第二阶段为学校检查阶段,安排在7月3-4日进行。
本次以院系(部)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着重检查院系(部)教学管理、教学各环节运行结果、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含学生评教)、院系(部)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及下学期教学安排等内容。
一、教学单位(院系)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需拟定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检查内容具体分为以下7个方面:
1.本学期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检查资料:本学期各年级各专业所开设课程的自查汇总一览表及其支撑材料。
基本要求:(1)各院系(部)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表安排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学任务,无擅自变更教学计划的情况;如有变更,须有教务处审批表;(2)各院、系(部)根据教务处的通知做好自查工作,填写自查汇总一览表,有计划变更的,应在自查汇总表后附上变更审批表。
2.本学期各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检查资料: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汇总一览表及其支撑材料。
基本要求:(1)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课程授课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课时);(2)各院系(部)根据班级教学日志统计各门课程的实际上课课时,检查其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填写好自查汇总一览表。
3.院系(部)本学期主要教学资料档案
检查资料:院系(部)教学工作计划、会议及活动记录、工作总结、课表、
教材样书等。
基本要求:(1)各院系(部)的教学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工作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展开,平时研究和布置工作要做好记录,期末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总结要反映本学期的主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措施;(2)做好上述教学及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注意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3)做好本学期开课表和相关审核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院系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
检查资料:各院系(部)下学期的开课表、任课教师资格审核表、教学任务通知单等。
基本要求:各院系(部)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表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教材选用及审核,对任课教师做好资格审核工作,科学合理安排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并下达任务通知。
5.实践教学资料及技能竞赛情况
检查资料:本学期课程设计、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及其支撑材料;本学期各院系(部)开展学生技能竞赛及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资料。
基本要求:(1)指导教师认真批阅学生课程设计、学生实习(实训)报告,按教务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学生综合实践考核工作;(2)各类实践教学资料系统完整;(3)院系(部)本学期开展学生技能竞赛总结及其支撑材料。
6.课程授课计划、授课情况登记表及教师教学工作总结
检查资料:本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教学情况登记表、各任课教师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
基本要求:做好本院系(部)课程授课计划与教学情况登记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院系(部)组织教师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教学心得体会、存在不足,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等;
7.教师综合考核及其汇总表
检查资料:本学期所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及其支撑材料。
基本要求:(1)对任课教师分项考核情况;(2)学生评教原始表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归档工作、学生评教汇总表。
二、学校检查内容
8.各班级学生考卷、各课程试卷分析表、各课程空白A、B卷及评分标准与标准答案
检查资料:本学期各班级学生考卷、各课程试卷分析表、各课程空白A、B卷及标准答案、同门课程对比分析表。
基本要求:各班级学生考卷、各课程试卷分析表、同门课程对比分析表、课程空白A、B卷及标准答案按要求分别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9.学生成绩上报表
检查资料: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学生成绩上报表(学生成绩系统及纸质版)。
基本要求:(1)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学生成绩上报表,所在教研室主任做好审核工作。(2)各院系(部)做好成绩上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教学检查组织
1.学校成立期末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殿生
副组长:方明亮李雄舟
成员:翁燕张和林张建勋吕鸿君程振营曹 宇
2.各院系(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
四、检查要求
1.各院系(部)领导要认真抓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召开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和教师对院系(部)教学管理、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各院系(部)要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对期末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形成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于2014年7月3日前交教务处办公室。
五、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各院系(部)自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4年7月2日,各院系(部)成立期末教学检查组,布置并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事项,准备迎检材料。自查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应包含学期教学工作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分析、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等内容。
2.学校检查。2014年7月3-4日,学校期末教学检查组到各院系(部)听取期末教学自查情况汇报,以现场查看、座谈、问询等方式进行检查。
3.到各单位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院系(部)应提前组织好相关资料并集中存放,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回答问询。
(2)中职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14年7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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