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大办字〔2014〕19号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有关处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全面开展。为了搞好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从第十二周(11月3日)正式开始,由学校、院系(部)、教研室三级同时进行,以院系(部)检查为主。主要就院系(部)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一)院系(部)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需拟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和计划要做到重点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检查内容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l.教学文件。各单位要组织教研室按有关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任课教师的教案(备课笔记)、课程授课计划表、课程教学情况登记表、实习(见习、实训)任务(计划)书、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资料完整、规范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教师教风。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教师教学纪律、教学规范情况;教师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技能与素养,教师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是否满足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教学效果情况等。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意见将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
3.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与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以及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反映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课外答疑、习题指导情况;院系(部)领导及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师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授课计划。
上述检查内容由院系督促、指导教研室组织进行,院系(部)对教研室进行检查,并对教研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附件3),填写《期中教学检查(院系部自查)评分表》(附件1),结合教研室自查情况形成院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2)。
(二)学校检查内容
学校检查组除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实地抽查院系自查情况(安排、过程、总结等)并收集院系通过师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汇总的意见、建议外,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院系(部)教学管理。包括院系(部)的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教学活动检查数据、教学质量监控记录等院系(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课程建设与改革。主要包括院系课程建设与改革计划及实施情况;课程建设与改革主要成效。
3.实践教学情况。主要包括2012级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及实施情况,顶岗实习过程监控及管理情况;抽查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成绩册、实习单位反馈及意见汇总,抽查2012、2013级计划实训项目与开设实训项目一览表。
4.本次自查情况。包括院系(部)及教研室是否开展自查及自查情况;院系(部)检查教师教案、讲稿、课件及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记录;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风、学风现状的记录及总结报告。
二、教学检查组织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组 长:洪贞银
副组长:杨殿生
成 员:方明亮 陈 静 余成英 熊裕文 汪建立
肖 力 杨家林 余启利 陈 适 叶 宏
刘真彪 张刚民 熊志超 李雄舟 翁 燕
2.各院系(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
三、检查要求
1.各院系(部)领导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了解教师对院系(部)教学管理、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检查当天将收集的师生意见汇总后交检查组。
2.各院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学校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于第12周11月21日(星期五)17:00时前交教务处办公室。
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对各院系(部)反映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将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学校。
3.期中检查前,院系(部)应同时组织学生、教师座谈,同时收集整理校内外教学信息员意见;学校学生座谈安排另行通知;学生评教在第17周(12月22-24日)集中进行,院系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科,院系应将学生评教结果纳入本学期教师教学综合考核。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各院系(部)自查。11月3日—18日,各院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布置并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事项,准备迎检材料。自查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包含教学工作基本状况、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分析、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等内容。
2.学校检查。11月19日—21日,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组到各院系(部)听取期中教学自查情况汇报(教学副院长汇报,10分钟),以现场查看、座谈、问询等方式对院系(部)自查内容进行抽查,并对学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
3.形成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通报全校。
4.学校检查组检查单位及时间安排:

注:(1)各院系(部)应提前组织好相关资料并集中存放,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回答问询、教学秘书负责提供资料。
(2)参加教学检查的人员请提前安排好检查期间的课程或其他事务,不得请假缺席。
(3)中职学院参照检查要求自查,并于11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送交教务处。
附件: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院系(部)自查评分表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院系(部)自查汇总表
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院系(部)检查记录汇总表
4.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表(检查专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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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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