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大教发[2017]2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障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2017年2月9日至2月24日(预备周~第2周)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教学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学生开学前检查内容
1.开学基本条件的准备情况
(1)教室落实及室内卫生情况,教室课桌椅数量、质量,讲台、黑板、黑板擦、粉笔、白板笔等教学设施完好及到位情况。
(2)多媒体、语音室和扩音设备是否到位、完好。
(3)本学期实(验)训室准备情况,实(验)训器材是否到位、完好,是否制定有实践教学计划,本学期实践教学具体安排情况。
(4)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有无漏排、少排课程,有无人员、场所、时间方面的冲突等。
(5)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教室、实训室)的落实情况;第一周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教师人数、姓名、原因及解决措施。
(6)课改实施准备情况:课改实施已具备条件、尚欠缺条件及解决措施。
2.基本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或修订情况。
(2)课程标准的编制或修订情况。
(3)教案、课件的完成情况。
(4)实践教学指导书(或教案)编订情况(如开学初即进行实践教学的专业、班级在第一周内检查,期中或期末进行的则在开课前3周检查)、实(验)训课准备情况。
(5)各课程教学计划表提交情况,统计未提交教学计划表的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并督促提交。(注:同专业同头课交一份即可)
(6)院部课程表、教学进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及教材到位情况。
各院部于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项目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办公室。
(二)学生开学后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1)开学第一周教师到位情况。
(2)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环境(包括教室教学设备、灯光及卫生等)、课堂纪律、教学氛围等。
各院部将当天教学检查情况和《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于当天17:00前报教务处办公室。
2.教学材料检查
(1)任课教师的教材、课程标准、教案、课程教学计划表、课件、授课情况登记表、教学用品等准备情况及规范程度,填报《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及试卷评定情况。重点对不合格学生达50%及以上的考试课程试卷进行检查。请各院部自查后认真做出总结,并制定出改进措施。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并于2月17日前将考务手册(补考)电子版报教务处考试科。
(4)院部及各教研室对上学期教学档案收集管理情况。
3.实践教学检查
(1)请各院部于2月17日前将《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申报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2014级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情况: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及实施情况,现有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及实习基地建设计划。
(3)实训中心及实(验)训室日常管理情况。
4.教研活动检查
(1)院部及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计划,如集体备课、说课、相互听课、进行示范课及第二课堂等方面的活动计划。
(2)新聘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开展情况。
(3)各教研室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鄂州职业大学教研室活动记录手册》。
5.创新行动计划推进情况
6.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情况
7.质量工程建设情况。已经立项建设的省、校级特色专业,省、校级品牌专业,省级实训基地,校级精品资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进度落实情况。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
为保证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组。校级教学检查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质量评估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督导、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代表学校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院部教学检查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参与,负责审定本院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组织部署以及完成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三、自查及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各院部自查。2月9日—2月17日,各院部成立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小组,布置并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重点抓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第一周的教学考勤,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并于2月17日前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和院部教学自查报告交教务处办公室。
2.教务处教学巡查时间安排:2月14日-2月17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尤其是第一周的课堂教学(要求老师开展“讲好第一堂课”活动)。
(二)院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处理意见,个别因职权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对于不认真备课与授课、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检查结果、结果分析)、检查总结等。检查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要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意见。
(四)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院部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检查组成员深入教研室、实(验)训室、教室,对开学前准备情况、开学初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师教案、课程教学计划表、课件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五)各院部要根据检查要求安排自查环节,并于检查后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作出检查总结,于2月24日17:00前将总结和附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果,结合院部材料上报情况以及教学巡查考勤情况完成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并向全校通报检查结果。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院部考核及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中职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检查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
1.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期初教学自查评分表
2.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
3.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期初教师教学准备检查统计表
4.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申报表
5.鄂州职业大学2016-2017-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汇总统计表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
鄂州职业大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
